敏捷宣言:四大核心价值观和十二条原则
敏捷宣言,也叫做敏捷软件开发宣言,正式宣布了对四种核心价值和十二条原则,可以指导迭代的以人为中心的软件开发方法。
敏捷软件开发关注保持简洁的代码,经常性测试以及及时地交付应用的功能模块。敏捷宣言的创建是为了替代文档驱动的繁重的软件开发流程,例如瀑布式方法。
敏捷宣言强调的敏捷软件开发的四个核心价值是:
·个人和互动高于过程和工具
·工作的软件高于完整的文档
·客户协作高于合同谈判
·变化响应高于计划遵循
敏捷选择提出的12条原则已经应用于管理大量的业务以及与IT相关项目中,包括商业智能(BI)。12原则包括:
- 我们最重要的目标,是通过持续不断地及早交付有价值的软件使客户满意。
- 欣然面对需求变化,即使在开发后期也一样。为了客户的竞争优势,敏捷过程掌控变化。
- 经常地交付可工作的软件,相隔几星期或一两个月,倾向于采取较短的周期。
- 业务人员和开发人员必须相互合作,项目中的每一天都不例外。
- 激发个体的斗志,以他们为核心搭建项目。提供所需的环境和支援,辅以信任,从而达成目标。
- 不论团队内外,传递信息效果最好效率也最高的方式是面对面的交谈。
- 可工作的软件是进度的首要度量标准。
- 敏捷过程倡导可持续开发。责任人、开发人员和用户要能够共同维持其步调稳定延续。
- 坚持不懈地追求技术卓越和良好设计,敏捷能力由此增强。
- 以简洁为本,它是极力减少不必要工作量的艺术。
- 最好的架构、需求和设计出自自组织团队。
- 团队定期地反思如何能提高成效,并依此调整自身的举止表现。